戊午科场舞弊案 鲁迅先生在中国存在1300余年之久,影响无可估量


说到科举,不论老少,无关男女都不陌生,它在中国存在1300余年之久,影响无可估量。

即使是对科举深恶痛绝的鲁迅先生,也在1898年参加过会稽的县考。

鲁迅先生不喜欢科举是有道理的,清末时科举制度已经衰退,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况且,他祖父周福清还因科举吃过官司。

话说回来,科举制在隋唐刚出现的时候,可是一大进步。在那之前,门阀政治居垄断地位,干啥都讲究个出身,从汉末到唐初,从袁绍曹操司马懿到杨坚李世民,哪个没有家族背景。科举制?不存在的,不需要考试就能录取!

因此科举制的出现就很有意义了,豪门政治游戏规则下,塔尖的总是那一小部分人,还能世袭!出身社会中下层的人是极少有机会逆袭的,这就很不公平了。

不换贫而患不均,不公平的制度不得民心,应运而生的科举制度就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了,这就是知识改变命运的不二法门。

科举制度出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今天听来落后的科举制还曾是个先进制度呢!

洪武科场案_戊午科场舞弊案_南闱科场案

科举制不论出身,给大量社会中下层读书人带来了机会,当然机会不是送的,你得考试。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理,有考试的地方就有作弊,科举考试也无法避免。说到科场上的作弊,那也是历史悠久,手段五花八门,代代读书人除了皓首穷经学而不倦外,也费尽心思琢磨着走捷径的作弊方法,花样层出不穷,令人叹服。

周星驰的《武状元苏乞儿》里有这样一段情节:苏乞儿在考场大睡,监考官直接就把他的白卷替换成了早已准备好的满分卷。

星爷是无厘头鼻祖,真实作弊当然不能如此明目张胆,但论效果却异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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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

在唐朝,科举制度创立未久,各种规则都在摸索制定中,加上贵族政治余波未息,要想作弊还是有点方便的。

有种模式叫“行卷”。

行卷本身而言,不能算是作弊。它是指在省试之前,举子们把自己平时的作品写成卷轴,送给政坛权要或是学界名流,这些人与主考官多有来往,一旦文章得到他们的赏识,就能向主考官推荐。

这种方式相当于考生为自己造势,名头在主考官那里打响了,万一考试时发挥不佳考砸了,主考官也能酌情打分,有些挽回的余地。毕竟一考定终身嘛,有点残酷,行卷更像展示平时学习的综合分数,避免有才华的举子因偶然性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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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行卷故事是白居易,他以诗集行卷于顾况,第一篇便是著名的《赋得古原草送别》,前辈诗人顾况欣赏于白居易的文采,立马给他来了个点赞评论转发三连,白居易因此名声大振,27岁便一举登第。

白居易是真材实料,但行卷这种形式,白居易能用,其他人也能用。对高干子弟来说,行卷就更方便了,他们行卷的目的就多了一个——作弊。

行卷作弊结合于“通榜”,“通榜 ”是指主考官出于公心,会请一些有声望,有地位的人与他一起决定录取名单,这本来也是一种民主,但结合了行卷,就变得不民主起来。

为啥呢,因为请来通榜的人是不看试卷的,他只是靠行卷的结果来提出名单。

于是乎,这里面的操作,大家都懂了。

显然,除非人人都是白居易,通榜者个个都是顾况,否则行卷无论如何都是不利于寒门子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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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卷只是一种,还有“请托”。

“请托”就很直白了,顾名思义,又请又托,这种办事方式极具中国特色又极有效。

它甚至不需要作品,只要拥有出身和财富,就能打通关节,求得录取。

比如唐文宗开成三年 ( 838年)的一次请托,举子裴思谦走的是当红宦官仇士良的关系,开口就要知贡举的礼部侍郎高锴录取他为状元,高锴也心领神会“不得已 ,乃遂从之”。

作弊方式当然不止这两种,在考场上又有代考、互相抄袭、内外勾结等方式。与李商隐齐名的花间派鼻祖温庭筠另一个身份就是位著名的“考场枪手”。

有唐一朝,科举舞弊现象较为盛行,因为它还处于荐举制和科举制的过渡时期,与制度不完善,规则有漏洞,贵族政治余波的影响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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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到了宋朝,就好了许多。

宋朝与士大夫共天下,决定人才选拔的科举考试地位就异常重要。宋真宗亲自写下《劝学诗》,画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样的大饼来激励士子读书取士,对天下士子来说,金榜题名时要比洞房花烛夜来得更加荣耀。

不过天下读书人这么多,挤破头的鲤鱼跳龙门概率还是太小,为了走捷径,自然也会有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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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说,经过了唐朝的磨合,科举制已经成熟了许多,行卷通榜之类统统失效了。

百姓的力量是无穷的,何况是这些饱读诗书的举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宋朝有种作弊方式叫“冒贯”。它抓住了宋朝科举制度的一个漏洞:录取名额。

录取名额的地区差异,从古到今都是有的,这也能理解。学霸多的地方,就只能少录取一些,从国家层面来讲,得照顾到学霸少的地区。

比如,欧阳修曾说,东南和西北相比,东南州郡二三千人只取二三十人,西北州郡百人取十人,考生录取率要相差十倍之多。

本来这也是现实需要,但宋朝有个户籍漏洞被考生注意到了,就产生了冒贯。

冒贯的具体操作,是考生在多地设立户籍,到录取率最高的州郡应试,这样成功率自然就提高许多。

举子奸计,多占邻近户籍 ,至有三数处冒试者。籍于多试之中必有一得。

当然冒贯的手段是灰色乃至非法的,如认兄为父,贿赂地方官,走私循情等等,但在中举的诱惑下,这点风险还是大有人冒。

冒贯没有消失,它流传了下来,也就是明清时候的冒籍,士子们在避难就易这条路上,始终是在孜孜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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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到了明清,科举制度愈发成熟,但也无法杜绝作弊,并因此爆出了不少大案,如弘治十二年(1499年)的徐经科场案,才子唐寅受牵连下狱,从此告别仕途;万历五年(1577年)的张居正三子中第案,影响恶劣。

清朝也不遑多让,更有十大科场案,其中晚清第一大案——戊午科场案,更是让大学士柏葰掉了脑袋,成为开天辟地以来科举案中被问斩的最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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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作弊方式,也不外乎一些几千年以来通用的作弊办法,比如夹带、代考、行贿之类。

现在全国各地有了不少科举博物馆,其中也陈列了不少古人的作弊方法,如手可盈握的微缩版四书五经,写满字的内衣绢帕,为方便携带纸条的厚底鞋和空心笔杆,真是让人啧啧称奇——有这么挖空心思研究作弊的经历,该背的文章早背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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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作弊制度

说了这么多可别误会,我并不是鼓励大家在考试里作弊。正相反,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自科举制诞生以来,在反作弊制度上,历朝历代都在努力。

唐朝虽然制度尚不完善,也采取了诸多防范措施,它主要是在考场里,如把考场设在贡院、进入前搜检衣物、派兵士看守、规定考试时间、设立锁院制、复试制度等。略显奇葩的是,唐朝科举考试可以带入《切韵》之类工具书。

在处罚上,舞弊的考官会被贬,考生则是剥夺一次或若干次的录取资格,并株连保人。

宋朝比唐朝严格许多,有句话形容宋朝的科举,“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它并不是吹的,被称为“千年科举第一榜”的嘉佑二年龙虎榜,一榜出了数十位名动千古的人物,唐宋八大家有三位,出任宰相的有三位,还有三位理学大师,一位名将,这是宋朝科举的成就。

在防范上,宋朝加强了对主考官的监督、创立了殿试、废除行卷制度、对考官也实行锁院制和回避制度、又在考场里安排御史巡视、创立糊名法和誊录制、实行互保连坐制,从唐到宋,科举风气为之一变。

在宋朝科举中作弊戊午科场舞弊案,也要付出比唐朝大得多的代价,因为它把处罚写进了法律。

监考官、主考官如果出现问题,将以枉法论处;考生如果在考场出现作弊行为,朝廷将永不录用;另外鼓励检举、重赏告发者,这些都比唐朝更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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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清,那就更厉害了。

除了防范措施更严,最厉害的是惩罚。

那么查出作弊怎么办呢?革去功名、剥夺以后考试的资格,这是最轻的,稍重点的要戴枷示众,戴着枷锁街上走两步,一辈子就抬不起头了。

唐寅卷入科场案受处罚后一蹶不振,成了风流才子,他应该庆幸没生在清朝,假使在清朝查实卷入了科场案,很大概率要掉脑袋。

顺治十四年的顺天科场案、康熙五十年的江南乡试案、咸丰八年的戊午科场案,从官员到举子,朝廷屡次大开杀戒,大学士柏葰都被处斩,可想而知惩处之严厉。

到了1893年,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受人所托,想利用自己跟乡试主考官殷如璋的同年之谊打通关节,铤而走险行贿,结果事情败露,落了个“斩监候”的死缓,周家也因此家道中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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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的历史,大概和考试的历史一样长,古代科举中形形色色的舞弊案戊午科场舞弊案,对今天同样有警示作用。

考试时优胜劣汰的典型方式,而作弊是想用想用旁门左道来与之对抗的手段,它妨害了考试的公平,阻碍了靠真本事的人施展才能的途径。同时,即使作弊侥幸得手,没有真才实学对自身也存在隐患,可说是损人不利己,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不要成为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