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下天干合化中戊化火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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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讲一下天干合化中戊癸化火的条件》。大风号说文解理原创作品,抄袭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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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文章中已讲了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的条件,本篇再讲一下戊癸化火的条件。

先讲一下古人对戊癸化火时的规定。《五行精纪》中认为: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凡四柱有戊癸,其间有己字者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四柱有丁巳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三命通会》中也认为: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见丁已为受气临官,晚年不佳。”

两本书中的规定相同,都认为寅午戌巳月能化火。而实际情况则是,戊癸不但在寅午巳月能化,在未月也能化,但在戌月则未必能化。这样说的原因,会在后面详细说明。说明这个问题之前,先说一下戊癸化火的条件。

首先说一下完全合化的条件。

完全合化的条件为:戊癸紧贴;癸有根;生于寅、巳、午和未月,壬水不透午未合化火,木、己土或透或不透,木透时须与戊两不相碍,己透时须与癸两不相碍。

其次说一下不完全合化的条件。

不完全合化的条件:戊癸紧贴,或戊癸之间有一位间隔但间隔的天干弱且不是木、己;戊弱或癸弱;生于寅、巳、午、未月份,天干透木、壬、己,木透时能克戊但不破戊,透壬时须壬弱,己透时能克癸但不破癸。

最后,简单说明一下戊癸化火条件如此规定的原因。主要说明四点:一是戌月不化的原因,二是未月能化的原因,三是完全合化时壬不透的原因,四是解释下完全合化时关于木和己土的规定。

首先说一下第一点。大部分古代书籍中认为戌月戊癸能化火,而作者则认为戌月不能化,这和前面文章中讲的乙庚在丑月不能化金的内容有点类似,具体原因可参看乙庚化金。

其次说一下未月能化的原因。未月时丙火衰午未合化火,丁火旺(注:作者对天干生死旺绝的规定与现存的理论不同,可参看作者前面写的一系列这方面文章),丙丁之间的作用关系是种聚散关系。未月丙火虽衰依然聚为丁,丁质太旺必然散出丙,因此未月火有气。火气旺的环境自然给予化气以保护,化气有保护的环境自然合化,戊癸在未月能化的原因就明白了。有些俗书中认为,未月不能化火是因为火气已过,而戌月火气更过,但却认为戌月能化,如此之类的矛盾说法很荒谬。

再次说一下完全合化时壬水不透的原因。戊癸完全合化时,化出的是火,若天干中有壬水透出,则水克火,化气火被壬水节制,化气受制岂能顺利合化?壬水不透的原因显而易见。讲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什么癸水透能合化而壬水透就不能化了?这是因为戊与癸相合时,癸水之情向戊,二者体相合情相依。此时的情况下,即使有火透出,癸水也不会与之相感,不会节止火,癸水透能合化而壬水透就不能化的原因就清晰了。

最后讲一下完全合化时关于木和己土的规定。解释这个问题之前,先简单说一下合化的一些知识。大家都知道,万物之间有相互关系、有联系才能发生作用,这里所说的相互关系、有联系就是感,即万物之间发生作用得有感,可以说感是万物发生相互作用的前提。两天干合化时的情况也是如此。当两天干合化时,二者相互渗透交融,彼此相感,此时的两天干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会生成一种新的五行之气。因此当两干合化时,首先得有感,如果二者不感遇,无感哪来应,如何合化?

明白了这个道理,完全合化时关于木和己土的规定就清楚了。若戊癸化火时,有木透出且与戊紧贴,戊气受节而不能发散,不能发散的戊气如何与癸气感应?无感应的两种五行之气间又如何合化?一样的道理,若己土透出且与癸紧贴,癸气受节不能感应戊气,此时戊癸也不能合化。至于木透时与戊两不相碍、己透时与癸两不相碍的规定就更清楚了,此种情况下的戊和癸都不被节制,是能够相感的,有感必有应,因此能合化。

至此,天干五合的所有条件都已讲完。有三点需要特别说明。

一是作者所讲的合化条件,只是主要的条件,非全部条件。

二是在戊癸合化火以及前面所讲的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的条件中,对于戊己坐土及合神坐禄的情况,作者并没有特别说明,如甲坐寅、戊作辰的情况。此种情况下的合化,更为复杂,会在以后的文章中专门论述。

三是文章中所讲的条件针对的是原局,不适合其它情况。其它情况下的合化非常复杂,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说明,这里不再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