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堂:命理学的“刑冲合”不为空


三、在此,笔者顺便提示一下关于众家命书所论的“刑冲合”不为空的论点,从此造中可以说明,八字是为定气所论,其中包括各种不明显的内涵因素,其八字中的刑冲合害对空亡来说是不起作用的,以此例为鉴,月中寅木没有起到作用。如起作用命主是不会存在伤女孩的命理因素。笔者在前面书中已经将空亡填实论的论法基本详明,在此不多做阐述。

命理学的形成其时间已是久远,漫长岁月中,众多命理学说中的有识之士为理论的真实化具在不断地总结与完善,然而命理学的书籍也是长时间众人整理与写出来的,其中不免在理论上存在差误与问题或论述的不详细难以理解。这样一来,即需要后人及后学之仕,认真地研究其理论中的可行性及真实性,应该把一些虚伪不切实际的命理论点搞清楚,免得出现以讹传讹的恶行循环。同时笔者也呼吁有学问的知识人士在总结命理学真理的同时发挥更好的作用。

四、关于月落空亡的命局,基本上说是没有弃命及从弱与顺势的论法。以《三命通会》书中所规定的“生旺”为主。然有些命局即无气,行运又为背向,即为“死绝则一生成败漂泊”,然命书中又云:“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祸”。此论点虽难理解,但是其论点是有道理的,符合其空亡命的命理因素,下面以实例加以论证。

壬己戊丁寅酉 寅巳

壬子空亡日柱有哪些特征_壬子空亡_壬子空亡寅卯

大运:庚辛壬癸甲乙

戌亥子丑寅卯

此造日元戊寅,生于酉月,伤官当令,落入空亡,月内退气,属于月落空亡无气日元的空亡命局,用神为时柱丁巳印星,可化官生身,月干己土劫财为虚煞,其原因是支空。此命局有几种因素显现的也是比较明显。

壬子空亡日柱有哪些特征_壬子空亡_壬子空亡寅卯

(一)先提一下空亡的查论之法,有些命书在不明空亡理论实质的情况下,提出了以年柱查空亡,这种查论之法是错误的。如果此造以年柱查空亡与命主的事实是不相符合的。如果以壬寅论空亡,时支巳火为空亡,然而此造正是日支寅木生巳火,丁火正印透干,其居住条件及人品较好。

(二)关于月令空亡壬子空亡,命局内定旺衰的问题古书虽有定论,“空亡命自旺有用”。但是个别命理学者对此论点根本不理解,其中李涵辰即提出了一个荒谬不切实际的论点。李氏曰:“月令空亡就等于没有,以年支论命局的旺衰50%,笔者认定,李氏的此种论点为谬论。然而,孙红增先生言出的一个论点是有道理的,即冬天永远变不成夏天,夏天也永远不会成为冬天”。此言为正确,实际的论点是,不论局内各个支虽空,其本气不变。与《三命通会》书中所云的空而有实,亡而有存的论点是符合的。也就是说从此论点中可以看出空亡命局旺衰是比较复杂的。

(三)此造为月令空亡,日元虽有印生但为空亡命无气的命局,另外命主于戌运后俱行背向,皆为财地,虽有寅煞引化,再遇金水之岁均为助纣为虐,必破印矣,见杀以克身论,所以此造命主终为不得势,若求得稍吉之时,只有在印星当令的太岁及戌未燥土临太岁的时候,否则俱不吉。

(四)婚姻之论,此等命局所行财地为忌神,必取生印身旺临财及贵地之年论婚壬子空亡,命主于85年乙丑处女友,于87年丙寅结婚,婚后有一双儿女,命局内虽然无气,40岁前所行癸丑正财运合身,婚姻还算稳定。

(五)命主41岁入甲寅七杀大运,于甲申、乙酉两年遇官司,原因为弱者命局遇杀克身的缘故。(注:在此运中有空亡干支逢合的因素,请参阅空亡填实论的具体章节)所以,《三命通会》书中所言的,“死绝则一生成败漂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祸,此论点是正确的。也就是命主在辛巳、壬午、癸未火土地之年办个养鱼池,虽没有争多少钱,还算平安,遇甲申,乙酉两年则不然,弱者无气的命局,即有大运煞旺克身,又太岁遇申金,于命局内构成三刑是必出官灾的。在前面中已经讲过,刑者,罚也,刑者狱也,有的命局刑的重的,要其命也。甲申,乙酉两年加之大运满局官杀混杂。酉金伤官在太岁又填实,又有大运甲杀泄年干壬水财星之气,命局内忌神俱到,只因池塘边的几十棵小树,与邻居发生纠葛,导致官司。预计将赔款几万元。好还好在时干丁火正印无破,即无牢狱之灾,这就是空亡命无气,死绝的命局其因素所造成的结果,综上所论,笔者告知命主,甲申、乙酉两年及杀运不遇火年无吉象,此论为《三命通会》书中所言的“死绝则一生成败漂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祸的论点相符合。此造命局内无气死绝,大运在杀旺克身无气之地,太岁再遇不到吉年,则为有祸相论。下面再看一下命主之妻空亡命局的八字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