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堂:西洋占星术的八字设计


十二地支:子、丑、寅、丑、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只是配合太阳行经黄道十二宫、五行运行以及方位调和设计而成的。所以它和黄道十二宫的关系是有变化、活泼而准确的。例如今天的卯是在西洋星座的双鱼座,可是两千年前的卯却在白羊(牡羊)座。西洋占星术常常说如果一个人出生在某月某日到某月某日之间则他的太阳在某某宫(座),则性格如何,命运如何。

这就等于说一个人如果生在子月或某月(我们的月份以节气为准,以节为月首,而西洋占星术以中气为一个星座的开始)则其性格命运如何一样。可是我们的命理八字却没有如此简单,这月份的地支只是八字中的一个字而已,须要斟酌衡量的还有七个字。不但每一年同一天的八字组合不一样,甚至每六十年的同一天干支组合也一样,只有经过两万六千年之后,相隔两万多年的同一天才可能有同样的八字。这种干支的设计已经将地球的时间方位在黄道十二宫上的移动完全笼括在里面了。简言之,我们的干支可用性达两万多年之久。但是西洋占星术就不是了,它必须每约两千年就得更换次时间和宫位的关系,而且在要更换之际就是最不灵验的时候。但是我们的八字活泼灵活异常,因干支的设置和时间的调配完全是活的缘故。

在此,我们的十二地支只明言它所属的五行和方位,而不能将十二地支固定在某宫上。站在地球上的立场而言,这种做法是最恰当的。三番两次的,我对干支的发明者智慧实在惊讶得无以复加。地支是偏向于“质”的安置。现在我们先从它们的阴阳五行和方位谈起。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此编号要习惯)。属于单(奇)数号码的都属于阳性,如子、寅、辰、午、申、戌。属于偶(双)数号码的都属于阴性,如丑、卯、巳、未、酉、亥。就五行空间机能而言,则寅卯辰为东方木,巳午未为南方火,申酉戌为西方金,亥子丑为北方水。辰戌丑未又为四隅(土)。辰本属土又具有木性(即有木的余气),未本属土又具火性,戌本属土又具有金性,丑本属土又具有水性。上述地支的属性,不论是质能上的或空间机能上的,都是地支的“冲”、“合”、“会”、“刑”各种关系变化的关键。

(一)冲

在方位上相对的两支皆为相冲。从空间角度上来了解,则度差为一百八十度者为相冲。

例如:子午相冲(180-0=180°)

丑未相冲(210°-30°=180°)

寅申相冲(240°-609=180°)

卯酉相冲(270°-90=180°)

辰戌相冲(300°-120°=180°)

巳亥相冲(30-150°=180°)

在五行上,子午也是水火相克,寅申也是木金相克,卯酉也是木金相克,巳亥也是火水相克。只有辰戌和丑未似乎全属于土,实际上四隅之土乃其余四行相生相克或综合、化合之所需及自然现象。这些四隅土并非正在四十五度、一百三十五度、二百十度少二十五度、三百十五度的四正的平分角上,丑为三十度差四十五度有十五度偏向北方水故带水性(即所谓有水的余气);辰为一百二十度少一百三十五度有十五度偏向东方木故带木性(即有木的余气);未为二百二十五度有十五度偏向南方火(即有火之余气);戌为三百度少三百十五度有十五度偏向西方金(即有金之余气)。辰戌相冲正好其余气也是木金相克丑未相冲其余气也是水火相克。

另外“星平会海”对地支相冲也有利用五行的见解。由于地支为“质”,“质”理当隐藏不同的“能”,即支藏天干之说。按照他的说法,相冲乃是由地支中所藏天干(能)互相克制之故,自然颇有道理,干支设计之妙,如何解释皆可不矛盾。他说:“子午相冲者,子藏癸水,克午藏丁火,午藏己土,克子藏癸水也(故子午相冲,虽子为水,午为火,却不见得子水胜午火)。丑未相冲者,丑藏辛金,克未藏乙木;未藏丁火、己土,克丑藏辛金、癸水也。寅申相冲者,寅藏甲木,克申藏戊土;申藏庚金、壬水,克寅藏甲木、丙火也。卯酉相冲者,酉藏辛金,克卯藏乙木。辰戌相冲者,辰藏癸水,克戌藏丁火;戌藏辛金,克辰藏乙木也。巳亥相冲者,巳藏庚金,克亥藏甲木,亥藏壬水,克巳藏丙火也。而且地支所藏的能的相克也都是同性的相克,犹如同性相斗一样,猛烈而不调和。

地支相冲和地支的五行相克有如此巧合。所以其相冲也可以以地支数来判断,即凡是两支差数为六者皆相冲。

例如:午7-子1=6(子午相冲)

申9-寅3=6(寅申相冲)

酉10-卯4=6(卯酉相冲)

以下类推。

但是,相冲和相克与天干冲克一样,必须分开而论,“冲”是指空间机能的冲突是双方面的,“克”是指质能性质的互相控制,有主克受克之分。

辛金 亥水_丙火亥水己混壬水_亥水和子水哪个水更旺

(二)六合

就空间角度关系而言,两地支角度和减去周天三百六十度(未超过三百六十度则减零度)等于三十度则相合。例如:

(子0°+丑30°)-0°=30°故子丑相合

(寅60°+亥30°)-360°=30°故寅亥相合

(卯90°+戌300°)-360°=30°故卯戌相合

(辰120°+酉270°)-360°=30°故辰酉相合

(巳150°+申240°)-360°=30°故巳申相合

(午180°+未210°)-360°=30°故午未相合。

此六合情形从上述即可知秩序井然,唯不知其相合的确切原因。从五行上来说,相合的两支必须一阴一阳,但是光是阴阳调和实不足造成相合的充要条件。而且从角度的秩序也找不出相合的充足理由来。根据徐乐吾的子平真诠评注谓之六合者子与丑之类,乃日缠与月建相合也。日缠右转,月建左旋,顺逆相值,而生六合也。

我天文学基础太差,看不懂什么叫“日缠右转,月建在旋”。时命理学家吴俊民著的“命理新论”也说:“根据三命通会及命理约言所说,谓地支六合辛金 亥水,乃基于日月合朔(日月相会,约在旧历每月初一日前后)而来,阴历十一月建子(太阳正照子宫)合朔于丑,十二月建丑,合朔于子;所以子丑合。正月建寅,合朔于亥;十月建癸,合朔于寅,所以寅亥合。二月建卯,合朔于戌;九月建戌,合朔于卯,所以卯戌合。三月建辰,合朔于酉;八月建酉,合朔于辰,所以辰酉合。四月建巳,合朔于申;七月建申,合朔于巳,所于巳申合。五月建午,合朔于;六月建未,合朔于午,所以午未合。”只要在阴历月的初一前后的夜晚,月球和太阳的确都在我们的背后,便是上述的“合朔于子”等等地支是指时间呢?日呢?时呢?或是指方位?我还是搞不懂。还有,日月合朔就会造成有关地支相合?实在是于理不明。

但是也不能说找不出古人设此六合的理由,就认为它没道理,何况六合的关系在八字命局的判断却是举足轻重的角色。所以,我们一方面必须留用六合之理,然后从命局中去求证,一方面得继续找出其理由来。存疑的就且不管,目前唯一可解释的是所谓六合只是融洽之意而已,那么问题就简单了。六合里面有三组是五行相生阴阳和的,例如寅亥合、辰酉合、午未合;有三组是五行相克而且虽有一阴一阳却不顺位。总之这融洽之解释也只是勉强的而已。

还有通常六合都谓:“子丑合属土;寅亥合属木;卯戌合属火;辰酉合属金;巳申合属水;午未合,午为太阳,未为太阴。”这合了之后还要属某五行的作法想必是效法天干合化而来。其实,于理也讲不通。就空间方位而言,找不到构成合后所属的理由;就五行生克而言,子丑合,丑土克子水,何以属水;卯戌合,卯木克戌土,戌中金之余气克卯木,那来变成属火,也是于理不通。唯一有一个以时间关系为理由的是前述的“日月合朔”说以及下述的“根据协纪辩方所说,谓午未在上(天)是日月,子丑在下(地)为水土,水土合而为湿土,理之自然也。天在上,地在下,界乎天地上下中间的,一定是木火金水(水为何又上又下的?)子丑在下为水土,水土之中,必能生木,所以其上寅亥,必合而为木。木能生火,故其上卯戌合而为火。辰者土也,土旺能生金,酉者金也,辰酉合而为金。金能生水,故其上巳申合而为水。午未在上,午为太阳,未为太阴(月球耳)”听来似有理,其实似是而非,是在玩文字层次的魔术而已。

总而言之,六合必有深意,上述的都是后人的解释罢了。其中既然条理井然,我们就先用了再说。(不用则命局判断需全部改观)

(三)三合

古人从未画过类似我所画的一些图解,令人惊奇人的设计都如此有秩序。以前学习命理的人没想到要图解,每个人都得辛苦的背诵。现代人会图解就不必再死记那些怪诗了。

所谓三合就是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辰戌丑未合土局。因为除了土局之外却是由三个地支构成合局因此叫“三合”。这三合在命局里如果一旦构成,势力非常强大,不可等闲视之。有三合则有关系的六合即遭破坏。

我们很清楚三合都是相隔一百二十度的每三个地支都形成一个正三角形,那么每三个构成正角形的地支都构成三合。例如:

其中只有土局由四个地支辰戌丑未构成各相隔九十度的正方形(如果止于其中两字的话,就有可能变成冲了,例如辰戌相冲,丑未相冲)。就空间机能而言,正三角形在力学上是最稳固的架构,足可造成团结势力,合理。正方形的力学架构本来次于三角形。但是由于此正方形的对角两备两两相冲又造成对角线的支撑,则比正三角形更团结了,故此合局也合理。然后配合五行的质能性质,申子辰的金以土的化合作用为媒介助长水势,三支力量由水发挥出来,故申子辰合为水局;寅午戌的寅木以土的氧化作用为媒介助长午火势力,三支力量自火发挥出来,故寅午戌合为火局;亥卯未的亥水以土的滋养作用助长卯木势力,三支力量自木发挥出来,故亥卯未合为木局;巳酉丑的巳火本是克金的,但是此时巳火以丑土为媒介先助土而后土助酉金,三支力量由金发挥出来,故巳酉丑合为金局;辰戌丑未各金为土加上余气金生水生木生火生土更造成土的强大势力,故辰戌丑未合而为上局。甚是合理。

申子辰合:子0°+申240°+辰120°=360°

丙火亥水己混壬水_辛金 亥水_亥水和子水哪个水更旺

亥卯未合:亥330°+卯90°+未210°=360°

寅午戌合:戌300°+寅60°+午180°=360°

巳酉丑合:酉270°+丑30°+巳150°=360°

丑30°+未210°+辰120°+戌300°=660°

另外尚有半合之说,我认为有些不合理,不宜采取。因为所谓半合是认为如申子辰合水局,则申子、子辰算半合。倒不是辰土明明克子水的五行相克缘故(地支的空间关系比五行生克还重,要先论冲合后论生克。)而是因为三角缺了角,三足缺了一足,崩溃矣。在八字命局里面,没有三合现象尚有其他状况,实没有必要强取。

三合的原因除我前述的之外,尚有一个传统的解释法。即根据天干历行地支十二个历程为理由(天于历行地支十二历程因为尚可以用五行旺相休囚死来代替)他说:“壬水生于申,旺于子,归库于辰,故申子辰结合而成水局。甲木生于亥,旺于卯,归库于未,故亥卯未结合而成木。丙火生于寅,旺于午,归库于戌,故寅午戌结合而成火局。庚金生于巳旺于酉,归库于丑,故巳酉丑结合而成金局。至于辰戌丑未四库齐全(水火金木四库)自成土局。”所谓“生旺死绝”之说,虽是根据万物自生成经颠峰而至衰老病死然后归藏重生的轮回理论,其实骨子里的理论还是根由于五行生克和空间条件的配合,所以千万不可以固执。此地既然有此说,只是顺便说明一下而已。

所谓“生”,其原称为“长生”,就是生长的意思,则壬水生于中就是壬水生长于申金之地(因金生水之故);所谓“旺”,其原称为“帝旺”,即万物机能发展至颠峰之意,则壬水旺于子就是壬水在子水之时机能最盛(因子月正是水性旺盛之时);所谓“库”,其原称“墓库”,乃万物衰死之后收藏培养生气之处。按事理而言,生物一经入墓焉有发生作用之理,说墓库为养气之处实有牵强,否则按照其说法,万物在“墓库”已有生机,为何“墓库”底下又为“绝、胎”呢?在命局判断里,若天干处于“绝”地就惨无翻身之机(十二历程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这不是颠三倒四了吗?据我看来,古人设置天干历行十二历程是有其深义及方便之处的,但是所根据的除了五行生克之外还因为阴阳的变化才促使十二历程像统计的曲线一样,有上有下,绝不是如同一般命书所解释的那样。所以“墓库”之处绝不能把它想成万物的归宿——坟墓之库。

君不见“墓库”之处金是辰、戌、丑、未,按五行之理,土乃是内聚、杂陈、结合、化合、变化气质之处,不是说“万物无土不生”吗?辰、戌、丑、未又各带木金水火的余气,所以所谓“四库”显然就宛如五行的化学实验室、大溶炉、工厂一般,根本就是万物五行的转折点。君不见所有的三合局均有“土”存在其间。所以,三合局之理原不必拘于“生旺死绝”之名称,其理与我的解释相通矣。只是拘泥于“墓库”之说,则令人难免大惑不解。古人原无化学实验室、工尸之名称,以“墓库”代之而已。那么,既然骨子里的理是相通的,为何我似乎有不甚苟同的语气呢?乃是因为他这种说明解释实在有不求根本、逐本求末、浮于层面的缺点。

(四)会方

会方的意思是志同道合的人团结一处发挥加倍力量的意思。这就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古人把地支的关系归纳出好几种型态——即公式,会方是最自然最理所当然的一种。五行机能相同的地支聚集亠处(在八字方程里面)自然形成一股更大的力量,而且五行相同者其空间机能也必相同,于是力量自然朝向一方,所以叫做会方。

寅卯辰会为东方木

巳午未会为南方火

申酉戌会为酉方金

亥子丑会为北方水

一共有四组除了各属同样五行之外,还各有带同样五行余气的辰土、未土、戌土、丑土正可助该团体顺利发挥力量。有书说,若只具备两字不算会方,说是一方之气不全之故。其实这个说明是多此一举,三字中少字自然必须依五行生克之理加以判断,止寅卯两字,虽少了辰土,力量依然不小,只是略逊于完整的会方。止卯辰二字,则本气相克,虽余气相助,但阴阳并不顺位,自然没有力量可言,而且卯辰还是相当。止寅辰一字,则本气相克,同性相斥,没有为害就算不错了,怎能团结。以同理类推。会方最容易记忆,不需什么捷法。

(五)相刑

所谓相刑就是:

(一)申刑寅、寅刑巳巳刑申——恃势之刑。

(二)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无恩之型。

(三)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自刑。

(四)子刑卯、卯刑子——无礼之刑。

这相刑的理由困惑了自唐以来的命理学家,也使我头痛不已。至今相刑之原因是个悬案。但是却被大家一直沿用有。我可以断定三点:

一、相刑依然是空间机能的关系型态,在五行生克之先。

二、与五行生克无关。

三、相刑的影响业然比冲、会、合为轻。

不过倒有几位命理学家尝试解释相刑。只是尤法令人满意罢了。底下我把它约略介绍一下:

一、徐乐吾在子平真诠评注内解释:“刑者,数之极也。为满招损之意。”其理由据我了解,大概是因为相刑是由会方和合局相遇力量过剩演推出来的。其不甚合理之处。和第二点一并说明。

二、一般命学家一致认为相刑是由会方和合局相比而出。

但此说漏洞也颇多:

1、按第一点“刑者数之极也的道理来判断,此说甚为牵强,因为相刑之构成上两字而已,也有合局之一字的会方之一字即构成相刑,但上一字并未能造成合局或会方之力量,只有孤单两个不同体的支如能造成“满招损”之缺点

2、按照申子辰水局和寅卯辰会木,是水与木之比,寅午戌合火局和巳午未会火、是火与火之比(似合要求);巳酉丑合金局和申酉戌会金,是比(似也合要求);亥卯未合木局和亥子丑会水,是木与水之比。

显然并非力量过剩所造成的结果,那么为何上下两栏不也来个水比水和木比木,却变成水比木和木比水呢?由此可知“刑者数之极也”的解释并不恰当;说相刑是由会方和合局相比而来也无义理可寻。而且会方和合局同以空间机能关系为重,则相刑自也以空间机能关系为重,不必勉强混淆层次妄以五行生克来加以解释。只有对相刑之形成加以反驳的意见,我也不甚苟同,因为他们正是用五行相生相克(质能关系)来反对相刑(空间关系)和相害(空间关系),质能和空间是两种不同的层次、两种不同的性质,大家要明辩。

举‘滴天髓阐微’任铁樵所著的一段为例:

“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成刑未,未刑丑,皆为本气,更不当刑(则丑未按此理也为同本气,是否也不当相冲?)。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既冲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未戌三刑也、故称三型(此似没有必要),又有自刑。此皆俗谬,姑置之。”照他说法五行生克似乎可以解释一切包括时间和空间?则他为何还要讲相冲,既然相冲的两支(由于空间关系)几平两两皆相克,不是讲相克就好了吗?何必增加名词来搅乱思考:寅卯辰会东方木(也主要为空间关系)、按照任氏“既冲又何必刑”的道理来推,则寅卯辰既皆同气(同木)又何必再会?如此一来,地支的刑冲会穿统统可以丢掉了。此乃任氏论理不分层次之弊。我虽不同意诸名家对相刑的解释,但是深思之下辛金 亥水,古人既能创设五行干支怎会说出既相生(相助)又相刑(互破)的话来显然古人早就深知层次之理,早就深知质如何才能变为能,干支之哲理全在质能的变换,古人如何会打嘴巴。

所以我虽不随便同意无理的假设,但也不同意无理的谬辩。盖刑冲会,各有其空间关系之意义,实不可以质能变化之生克来无理混淆。

刑之理,虽未明,但在命局判断里沿用已久,只宜分轻重,不宜遽然废置。留待证实、探究可也。

至于地支之“相破”,大部分命书都未记载,即使“八字”学之书祖“渊海子平”也没有“破”的记载。也许真是后人的附会,反正命局推断里很少有人应用到“相破”,不论也罢。

总括说来,地支之空间关系有六种基本型态:六合、三合、会方、相冲、相刑,推论命局五行强弱生克之前,需先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