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就职后怎么停领失业金


当我们被公司开除的适合,就会突然失去经济来源,只能吃老本,当然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那么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呢?简单的说,只要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造成失业的,并且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以上的,都可以领取失业金。有人会问了就职后怎么停领失业金呢?下面,请看本文详情。

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

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就职后怎么停领失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1年1月1日实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明确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因此申请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只要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缴费满1年以上,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就职后怎么停领失业金

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就职后怎么停领失业金?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致电过人社局,他们的回答如下:

您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您重新就业的当月。如果您重新就业的当月一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而另一方面又由重新就业的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需要您及时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为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退还到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您到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

您退还的失业保险金我们将作为您未享受完毕的失业保险金剩余期限予以保留,待您再次失业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予以合并计算发放。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您重新就业不满一年再次失业,在新的就业单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为您办理失业备案手续后,可以恢复您以前尚未领取完毕的失业保险金。

当然,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详细的内容,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局。